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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

时间:2021-07-21 09:30来源: 作者: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总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总支书记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总支宣传委员专责督查。制定本办法。

1.总支宣传委员负责安排、落实、检查每周舆情监控情况,每月向总支提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督办舆情信息所反馈的问题。

2. 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商学院党总支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所有提交到学校和商学院网站的内容都必须经过总支书记或院长审核;商学院网站密码管理及内容上传审核归口总支组织员一人管理;商学院微信公众号密码管理及内容上传审核归口总支宣传委员一人管理;商学院各班级学生QQ群、家长QQ群、学生干部相关归口学工科管理,由学工干部每人承包若干班级的方式分别加入各群组,进行日常舆情监控,并把监控结果及时报告给总支宣传委员;对笃学楼和敏行楼两块滚屏由总支组织员专门负责内容管理;由教务科负责外聘老师教育和校内专任教师管理,同时定期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及时掌握课堂舆情;聘请校外专家来商学院开展的读书活动和讲座等由总支书记亲自把关并向党委宣传部报备。



商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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