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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及其实施办法

时间:2012-06-10 00:00来源:经济管理学院 作者:点击:

 

凡毕业设计(论文)按计划完成者,其设计(论文)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化要求,通过系(院)资格审查、形式审查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
1、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通过后,由专业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
2、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了解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应向学生提出的问题(准备答辩时向学生提出的问题视同考试试卷,注意保密),为答辩作好准备;
3、答辩开始,学生首先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大约3分钟);
4、学生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课题目的和意义;
②设计(论文)内容概述;
③设计(论文)基本思想及主要方法;
④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等。
5、学生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后,随即进行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大约7分钟),每提出一个问题学生应及时答辩,便于了解学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所做课题的真实性(尽可能不向学生提示)。
6、答辩小组成员对每位学生的提问数不得少于3个问题(不要集中在一个答辩小组成员提问)。提问内容应较好地结合课题,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与课题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②设计(论文)过程中带普遍性的难点问题;
③综合性基础知识;
④非课题内容但课题涉及的专业知识;
⑤根据需要提出某些考核学生在某方面能力的即兴问答题。
7、每个学生汇报内容和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二、成绩评定:
1、答辩过程中应做好详细的答辩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答辩小组每天评定一次学生答辩成绩,评定学生成绩时,该生的指导教师应回避。
2、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学校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在参考指导教师评语和评分意见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
3、各系(院)答辩委员会对专业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要进行确认,最终确定成绩,并向学生公布。
三、组织与管理
1、各系(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的主任(院长)领导下进行;
2、各系(院)可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按专业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一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另可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时记录;
3、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向答辩委员会作出书面报告,答辩委员会再向教务处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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