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践教学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教学工作 >> 产教融合 >> 实践教学 >> 正文   

商学院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5 15:49来源: 作者:点击:

    实训中心主任为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进入实训室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训室安全。

1、实训室是实训教学场所,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实训室。

2、进入实训室使用实训设备前,要认真阅读设备操作要求及注意事项,然后按照操作要求进行实训操作。

3、实训过程中不得串位、脱岗,不得触动与实训内容无关的设备、仪器、工具等。

4、指导老师在首次实训操作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参加实训操作。

5、不携带与教学无关的物品(强磁、粉尘、腐蚀、易燃物品、食物等危险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在实训室内抽烟、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6在实训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指导老师应第一时间上报教务科,做好应急处理。

7、实训结束后,应按规定整理还原设备、仪器或工具等,做好实训室内清洁卫生,关好门窗、电源,经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

8、严禁学生在无教师陪同情况下进入实训库房,严禁学生掌管实训中心及库房钥匙。

9、非专业人员不准接、拆设备和线路,不触摸裸露电源线,电源附近不得放置水杯、水桶等危险物品。

10、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11、实训期间如发现实训设备损坏或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实训中心报备。因个人不当操作导致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