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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任课教师使用实训室管理规定

时间:2022-07-25 15:56来源: 作者:点击:

1、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训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实训室,应提前两周向实训中心提出申请,经实训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2、提前10分钟到达实训室,指导学生对号入座进行实训。

3、教育学生遵守实训室各项管理制度。

4、指导学生围绕课堂教学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者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5、组织和指导学生填写有关实训记录卡,同时应在课前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

6、实训期间发现无故损坏设备或造成设备丢失等情况,任课老师应及时制止,并上报实训中心。

7、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关闭门窗等工作,实训结束时通知实训室管理人并接受其检查。

8、对不认真执行以上有关制度的老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本学期考核扣分、综合考核降分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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